碳費徵收應用,可以是啟動企業與社會永續的轉型之鑰!

環保署將在2024年開徵碳費,輿論也熱烈討論未來的收費高低。但其實,現階段收多少碳費並不是重點:這筆錢或許會是企業的「短期負擔」,但是長遠來說,為了自己製造的碳排付錢,其實是每一位企業領導者啟動「長期轉型」的鑰匙。

徵收碳費,正可鼓勵企業長期轉型

近年政府積極推動永續、淨零,大多業者都已意識到原本利益私有化、風險公有化的營運模式是無法長久的。溫室氣體其實只是外部成本與風險的一環,放眼未來,環境污染、生態浩劫、健康危害、社會不公等外部成本的內部化皆會接踵而來,是企業必然需要面對的大趨勢。徵收碳費這件事只是一個開始,藉由這個機會,鼓勵高碳產業如鋼鐵、水泥、石化、造紙等進行長期轉型,也提高企業的永續、韌性和競爭力。

政府藉由碳費機制鼓勵的對象,可以從國營、上市櫃、中小企業開始,尤其是高度仰賴高碳原物料進口和出口產品的代工製造業者。政府可以協助這些業者提出以終為始的30年轉型計畫,督促業者積極脫離高碳排放的商業模式。

至於這筆碳費該怎麼使用?我認為,可以將這筆錢變成提供給企業的「轉型基金」,尤其是對中小型的農、工、商企業,應該會很有幫助。

推動永續的責任不只在環保署身上,更是跨部會議題

那麼,要如何透過碳費帶領企業長期轉型?這不僅是環保署的事,而是需要跨部會共同規劃配套方案。例如:

要求所有公營事業訂定未來30年的願景與目標,大幅度提高淨零減排的績效考核和獎金發放比例。

金管會除了要求企業提出轉型計畫以外,也可針對特定的上市櫃公司,將淨零減排績效納入考核,成為企業治理的關鍵範疇之一。

碳費徵收的同時,財政部可以提供具體的稅制誘因,引領業者加速投入淨零轉型的行列。

跨部會合作能使碳費的徵收和應用更全面、更完整,避免碳費可能帶來短期的「惡性循環」,例如讓企業將碳費轉嫁到其他的成本上,壓迫政府提供更低的水電費、環保費用、融資、租金等等。如此的零和思維,最後只會造成員工薪資和福利持續受到壓抑,影響我們下一代的生計,演變成長遠的社會議題。

在碳費的實施過程中,政府需要加強對企業的督促,以確保企業能夠遵守相關規定,同時也需要加強對公眾的宣傳和教育,讓更多人了解碳費的重要,以及如何減少自身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政府徵碳費或許是企業的「短期負擔」,但長遠來說,為了自己製造的碳排付錢,何嘗不是為每一位企業領導者啟動「長期轉型」的鑰匙?

將消費者碳排納入國與國的對話

然而,更宏觀的來看,碳排放並非全是製造業者的責任。若沒有消費,何來生產?何來碳排?國與國之間亦是。若沒有消費國使用,製造國又何以會有這麼大量的碳排?

以製造導向的計算方式,往往造成數據失真。例如美國本來是排放量的淨進口國,但若把消費商品的排放量加上去,美國將增加近10%的排放量。相同地,中國是碳排放的出口國,然而國內排放量差不多有14%是為了出口產品而製造的。因此,要減少碳排,需要生產端與消費端共同努力。

已開發的高消費國家,如歐盟、美國等,有責任扭轉長久以來將「污染者」與「製造者」劃上等號、忽略了「消費者」也是其中共犯的迷思。減少碳排,是全世界的共同責任,只有經由「加速循環合作,共解氣候危機 」(Circular Collaboration For Climate Crisis,CC4CC),才能避免將碳排的責任全部推給製造國和製造業。

換言之,設計碳費機制的同時,除了針對國內業者,政府也可以同時啟動CC4CC,結合各國──尤其是高碳排的消費國,攜手推動消費導向的碳排放量責任制。以美國為例,台灣可以在「沒有單一國家、產業、企業可以單獨落實淨零」 (No Single Country Can Do This Alone)的循環合作精神下,主動將此議題納入「台美21世紀經貿倡議」11大議題中的「環境與氣候變遷行動」中。


作者:黃育徵(循環台灣基金會董事長)

原文刊載於獨立評論 2023/ 3/ 30 碳費徵收應用,可以是啟動企業與社會永續的轉型之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