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民間企業攜手努力,落實「循環型」的採購策略;一方面,槓桿公部門龐大的公共採購預算,「投資」有意願轉型循環經濟的國內外企業。另一方面,政府提供誘因,鼓勵民間業者也同時進行「循環型」的採購。
兩年多來,政府如火如荼地推動循環經濟,對很多業者而言,循環經濟不再是一個陌生的議題,也已經意識到轉型循環經濟的必然性。因此,業者期待政府能夠歸零思考,重新檢視和制定有利於推動循環型社會和商業模式的政策和法令。但是政策和法令的修訂過程冗長,除此之外,政府還能如何提供誘因,加速業者轉型呢?
政府的公共採購就是一個相當龐大的資源,政府可以有規劃的設計和落實「循環型」的公共採購政策。 2017 年台灣的政府採購決標金額就高達一兆三千多億元,佔 GDP 將近 8%。以歐盟為例,公共採購在歐盟國家更高達 20% 的總GDP。
荷蘭在 2013 年就把政府採購視為重要的政策工具,推動了循環採購的綠色協議,召集了 45 個公私部門,每個單位都要催生兩個循環採購的提案。藉由這種方式迅速累計經驗,三年就創造了 80 個成功案例。這促使了荷蘭政府在循環經濟推動路線圖中,特別強調循環採購與產品生命週期成本的考量,更促使政府採購必須在2020 年前,有 10% 必須採取循環採購。
以辦公傢俱標案為例,希望找到得標商能夠延伸傢俱壽命,還必須滿足材料履歷、容易拆解、使用再生元件、不使用有毒物質、採用永續木料等必要條件。評選標準包含了行動方案、產品的循環性與社會效益,價格反而只佔了 20%,已經不在是關鍵的得標條件 。
這種招標方式,不再是單純的產品採購,而是尋求一個循環傢俱的解決方案。首先是維修翻新既有傢俱的服務,再來才是提供新的循環傢俱。在一個類似的循環傢俱的商業模式當中,碳排放與資源使用能夠大幅減少至六成!
「循環型」的採購,意在滿足既定需求時,促進循環經濟的商業模式與產品設計、直接支持有能力提出解決方案的企業與團隊。這也讓政府的預算不再只有財務考量,還能夠反映社會和環境等長期成本,成為以身作則的典範。
作者:黃育徵(循環台灣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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