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採購」指在採購工程、產品或服務的過程中,可促進能資源在供應鏈中封閉循環,同時在全生命週期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及廢棄物降至最小程度。
為鼓勵公私部門推動「循環採購」,促使生產者重新設計產品及商業模式,以循環產品提供服務,進而建立供需雙方的長期夥伴關係,環境部於 2024 年 6 月推出「循環採購指南」,期待由政府與學校等公部門率先建立「以使用權取代買斷」的商業模式,逐步建構產品循環服務的供應鏈。
指南中包含國內外推動案例、辦理方式、預算編列原則及成本及效益估算,供公部門參考依循,以逐步推動公部門辦理行政事務所需產品改採產品服務化方式。
國內外循環採購案推動案例
- 國外收錄包含新加坡 Kaer Air 冷氣、荷蘭 DESKO 辦公室桌椅、飛利浦燈泡、Bundles 洗衣機、荷蘭 Mud Jeans 牛仔褲、德國 REBOWL 與 RECUP等案例
- 國內有整影印機、電腦、照明、電池、空調、飲水機等項目,以及實際發生的場域如台糖沙崙循環園區、南港機廠社宅以及全台22處環保夜市(110年統計)的實績
- 指引中訪談彙整 IKEA、百事益、震旦行、Ubike、台糖、喜特麗等台灣企業推動挑戰與建議,詳細請見第三章「國內外推動案例」內容
公部門辦理循環採購方式
- 循環採購可依「勞務採購」與「財務租賃」兩種方式採購,兩種方式各有其認定原則與適用情境
- 公部門辦理循環採購,於備標階段、招決標階段以及投標廠商資格,皆有其作業方式與注意事項,詳細請見第五章「公部門循環採購規劃與執行 」內容
循環採購成本及效益估算
- 本章以經濟部工業局、環境部兩個筆電以租代買案例作為範例,提供兩個部門在設備購置預算、服務費(安裝、資料抹除、換新等)、行政人力費(如財產盤點、報廢程序等)、電腦維護人事費的估算方式,詳細請見第五章「公部門循環採購規劃與執行 」內容
循環採購預算的編列原則
- 各機關、學校循環採購預算可以「資本門設備費」或「經常門業務費」編列,在編列預算前,可與廠商洽詢提供設備使用及維運服務之成本支出,再依現行預算法資本門或經常門之認定標準編列經費。預算來源可包含公務機關預算及特種基金預算。詳細請見第六章「公部門循環採購預算編列原則」內容
下載:環境部循環採購指南
延伸閱讀:循環署推動首部循環採購產品服務化共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