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綠色新政
歐盟於 2019 年發布《歐洲綠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以永續發展與人民福祉作為公共政策核心。
- 旨在將歐盟轉變為一個公平、繁榮的社會,擁有現代化、有競爭力、氣候中立、循環經濟和無毒的經濟。
- 並定下 2030 年要比 1990 年減少 55% 碳排放量的目標;至2050 年,歐盟不僅誓要達到淨零排放,更要成為全球第一個氣候中和(climate neutrality)的大陸。
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
作為歐盟綠色新政重要支柱之一,歐盟執委會於 2020 年提出「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 CEAP)。
- 其主要目的為:制定政策以促進永續產品設計、賦權給消費者和公共採購者(consumer empowerment)、促進生產過程中的循環度,以及針對具高循環潛力的七個關鍵產業提出具體政策規劃,包括電子產品與資通訊技術、電池與汽車、包裝、塑膠、紡織品、建築、糧食等。
- 為實現目的,歐盟在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中制定了「6 大目標」,並從中細分出「35 項詳細行動」。
新循環經濟行動計劃對歐盟整體產生的預估效益
至 2030 年,
- 可讓循環材料使用率提高一倍
- GDP 增加 0.5%
- 並創造約 70 萬個就業機會
也將對個別企業產生效益,歐盟境內製造廠平均 40% 的支出使用於材料,因此轉型閉環模式(closed loop model)能增加可獲利性,同時不受資源價格波動的影響。
參考資料:Circular economy
針對實踐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中的「35項行動」,歐盟近幾年接連立法及增修,強制規範歐盟內部及其貿易夥伴皆須朝循環經濟轉型,以確保歐盟的領先表現逐步成為常態。
本文根據歐盟所制定之與循環經濟相關的新法,依規範內容區分為四面向:
- 永續產品設計
- 賦權消費者和公共採購者
- 監管措施
- 建立七個關鍵產業價值鏈
,並分別概述其立法目的以及立法要點。
由於產品於設計階段即決定了其生命週期對環境影響的 80%,因此功能齊全的永續產品是歐盟於內部市場建立循環經濟的先決條件。透過建立永續產品設計法規框架,從而使產品有助於促進氣候中立、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轉型循環經濟。
《永續產品生態化設計條例》
2024 年 7 月 18 日《永續產品生態化設計條例》(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ESPR)生效。
- 目的:旨在規定進入歐盟市場之消費性產品須符合永續生態化設計。
- 要點:
產品需具有一定的耐用性、可靠性、可修復性、可升級性、可重複使用性和可回收性,並提高產品翻新和維護的可能性,解決產品中的危險化學品問題,以及提升能源及資源利用效率。
各項生態化設計原則皆需具有可驗證性,以避免漂綠行為。
預估至 2030 年可讓循環材料使用率提高一倍。
未來將逐漸擴展 ESPR 的範圍到所有類別的產品,僅食品、飼料和醫藥產品除外。
延伸閱讀:循環設計指南
參考資料: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 European Commission
《消費者賦權綠色轉型指令》
2024 年 3 月 2 日《消費者賦權綠色轉型指令》(Directive on 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ECGT)正式生效,各成員國必須在 2026 年 3 月 27 日之前將該指令納入其國家法律。
- 目的:旨在賦予並強化消費者權力,並保護消費者的權力免受有誤導性的環境聲明所侵害,以實現綠色轉型和循環經濟。
- 要點:
- 消費者將於購買前得知產品耐用性和可維修的資訊,促進永續消費選擇。
- 明確禁止會使消費者權益受損之情形,
如:過早報廢和計畫性汰舊、錯誤聲稱產品耐用性、非必要的軟體更新,以及隱瞞使用非原廠零件將會使產品功能受限等等。 - 各成員國應避免企業在無法提供相應證明時所進行的「漂綠」(greenwashing)行為:
- 將禁止「一般性環境聲明」(generic environmental claims),如「綠色」、「自然」、「環境友善」、「氣候中和」、「碳中和」等這類給人優秀印象,但卻無法提出證明的表述;
- 「具體性環境聲明」(specific environmental claims)則不在此禁令範圍,如「生產此包裝所用的100%能源來自可再生能源」。
參考資料:Sustainable consumption、European Parliament adopts tighter market communication rules in support of green transition
「綠色公共採購」
自 2008 年提出「改善環境的公共採購通訊」起,即定義並積極推動「綠色公共採購」(Green Public Procurement, GPP),並於廣泛的指令和提案內透過增修及制定新規範,對公共採購者制定強制性規範。
- 目的:旨在透過制定綠色公共採購標準來購買工程、商品和服務,引導歐盟的公共採購資金往更永續的方向支出。
- 要點:
- 歐盟執委會正在針對多種產品提出最低強制性以及自願性的GPP標準。
延伸閱讀:循環採購,帶動產業升級轉型
《維修權指令》
2024 年 6 月《維修權指令》(Right-to-Repair Directive)正式頒布,各成員國將有兩年時間,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須將該指令納入其國家法律。
- 目的:賦予消費者在產品損壞或有缺陷時具有選擇維修或更換的權利,並透過配套措施,使維修變得更容易、更快速、更透明和更具吸引力。
- 要點:
- 明定製造商有維修義務
- 於保固期內維修的產品可享有延長保固12個月
- 提供歐洲維修資訊表
《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
2023 年 12 月 22 日《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正式發布,適用於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的財政年度。
作為歐洲綠色新政的一部分,《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規定大型公司、上市公司以及在歐盟市場收入超過 1.5 億歐元的非歐盟公司都須定期發布報告,揭露內容包括:公司面臨的社會和環境問題和所帶來的風險與機會,以及對人類和環境的影響資訊。
而受 CSRD 所約束的公司,必須根據《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以共同準則進行報告,共同準則將有助於公司在中長期內降低報告成本,避免過往使用多個自願標準的情形。
- 要點:
- ESRS 共有十二項準則,涵蓋環境、社會和治理等全面性的永續發展議題。
參考資料: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Questions and Answers on the Adoption of 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產品數位護照」
最快將在2026年開始實施「產品數位護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DPP)。
- 目的:旨在建立產品、零件和材料的數位身分證,進行產品資訊數位化管理,以提高供應鏈企業和公眾的透明度,使消費者能做出更負責任的購買、延長產品壽命、提升回收與再利用效率,也促使供應鏈更負責任的生產。
- 要點:
- 根據《永續產品生態化設計條例》之規範,以對環境影響大且具改進潛力的產品優先,包括:紡織品、家具、化學品、電池及電子產品、建築等等。
- DPP 可在供應鏈企業、政府和消費者之間以電子方式登錄、處理並共享資訊。
- 將允許歐盟海關對進口產品是否建立 DPP 和其真實性進行檢查。
- DPP 所應包含的資訊將根據不同類型之產品而有所不同,應包括:
- 產品唯一識別碼(UID)
- ISO/IEC 標準之全球貿易識別號
- 合規文件,包括合規聲明、技術文件和證書
- 使用者手冊、說明、警告和安全資訊
- 製造商、經營商和進口商資訊
- 安裝、使用、維護和修理產品的相關資訊
- 產品壽命結束時拆卸、回收、退回和處置產品的相關資訊
參考資料:The EU’s new 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DPP): everything you need to know
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提出一套相互關聯的倡議,以建立一個強而有力且促進整合的「產品政策架構」(product policy framework),將使永續的產品、服務與商業模式成為常態,並改變消費模式,從源頭避免產生廢棄物。
歐盟透過建立「七個關鍵產業價值鏈」,包括:電子產品暨資通訊技術、電池與汽車、包裝、塑膠、紡織品、建築、糧食等等,針對這些產業逐步施行產品政策架構。
電氣和電子設備是歐盟成長最快的廢棄物之一,為防止非法廢棄物跨境運輸和處置,需要更完善協調區域減少、回收和再利用措施。
於 2020 年提出的新循環經濟行動計劃中,宣佈了「循環電子產品倡議」(Circular electronics initiative),旨在加強要求在歐盟境內販售的電子製造商,必須增加產品的使用壽命、可維修性、以及可回收性。
包括以下行動:
- 根據《永續產品生態化設計條例》對電子產品和資通訊技術(包括手機、平板電腦和筆記本電腦)進行監管措施。
- 實施「維修權」,包括賦權消費者更新過時軟體的權利。
- 強制要求顯示能源效率、電池壽命以及可維修指數等訊息(包括引入能源標籤)。
- 對電子設備的充電器進行監管措施(包括引入通用充電器指令)。
- 改善廢棄電子電機設備的收集和處理(包括引入廢棄電子電機設備指令)。
- 審查歐盟對電子設備中限制有害物質的規則。
《通用充電器指令》
2024 年 12 月 28 日開始實施《通用充電器指令》(common charger directive),旨在制定充電設備的共通性以減少不必要的浪費,並促進消費者權益。
- 要點:有線充電功能的中小型電子產品(手機、耳機、遊戲機、無線鍵盤、筆記型電腦及導航等等)皆須搭載 USB-C 連接埠,才可在歐盟地區銷售。
參考資料:Common charger: EU ministers give final approval to one-size-fits-all charging port - Consilium
《廢棄電子電機設備指令》
為改善和激勵廢棄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及充電器等小型電子設備回收率低的現況,委員會將持續對既有指令《廢棄電子電機設備指令》(Directive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提出政策建議。
- 要點:
WEEE 透過強制回收和再利用,促進再生料使用以及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 設備製造商、經銷商和銷售商均須遵守 WEEE ,包括註冊、提供資訊以及加入生產者責任計畫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Scheme)等要求。
政策建議,例如:經濟激勵,透過折扣、優惠券、押金返還系統(Deposit return systems)或金錢獎勵,並可能增加郵政服務來返還廢舊手機、平板電腦和筆記型電腦,並重新設定再利用目標。
參考資料:What is WEE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Waste Regulations Explained
延伸閱讀:世界經濟論壇:循環電子的10項行動議程
《電池與廢電池條例》
2024 年 2 月 18 日開始逐步實施《電池與廢電池條例》(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 regulation)。
旨在對所有進入歐盟市場上的電池(包括可攜式、汽車用、電動車和工業用電池)引入強制性要求,並對電池在其生命週期結束時的收集、處理和回收設定目標,促進關鍵原料的循環利用。
- 要點:
- 進入歐盟的電池應具耐久性及高性能。
- 可攜式電池應具可拆卸性和可更換性。
- 電池應具透明、可信任和清晰的供應鏈與環境資訊標籤及產品護照,以便終端用戶了解。
- 制定從廢料中回收關鍵原料和回收率之目標,以明確生產者延伸責任。
- 此條例中的關鍵政策之一為引入「電池盡職調查制度」(battery due diligence policies),要求於歐盟販售電池的營運商有義務建立並維護此系統,以核實生產電池所需的原料開採,不會導致侵犯人權或破壞環境。
《電池與廢電池條例》是第一部採取全生命週期方法的歐洲立法,將原材料開採、製造、使用和回收納入一部法律中進行規範。並特別考慮到電動車的大規模發展,到 2030 年,電池需求預計將增加十倍以上。
延伸閱讀:可以用一輩子的行動電源!紅點設計大獎得主,讓舊手機電池擁有燦爛的第二春
「廢車輛指令」
因預估汽車將成為歐洲使用電動馬達關鍵原料的最大宗產業,為加強供應鏈韌性,以減少對關鍵原料進口的依賴。
2023 年提出「廢車輛指令」(end-of life vehicles directive, ELV directive)來取代舊有規範,為報廢汽車及零件的再利用和回收設定明確目標。
- 要點:
- 改善車輛設計,更方便拆除零件以利於回收和再利用,且製造商必須提供更換和拆卸零件的詳細說明。
- 建立生產者延伸責任計畫,以確保生產商在車輛廢棄後承擔經濟責任。
車輛至少需使用 25% 的塑膠材料來自回收塑膠。
- 鼓勵成員國向維修店提供激勵措施,以促進零件銷售。
- 自指令生效起七年後,每輛車都將配備一本數位循環度車輛護照(digital circularity vehicle passport, CVP),其中包含燃料消耗、電力消耗或電池壽命等資訊,資訊將透過車內的車載電子設備提供給駕駛員。
- 未來會將機車、卡車和巴士等類別也納入其中。
實施 ELV directive 所促成的效益,預估至 2035 年,每年將減少1,23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使 540 萬噸再生材料透過循環利用而增值,並提高關鍵原材料的回收率,並將產生18億歐元的淨收益,為廢棄物管理和回收產業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及收入來源。
參考資料:Circularity requirements for vehicle design and management of end-of-life vehicles
延伸閱讀:運輸/行
包裝及包裝廢棄物之立法涵蓋了包裝設計和廢棄物管理。目標為處理日益增加的包裝廢棄物,並解決歐盟內部市場在包裝設計上採用不同規則而對循環造成的阻礙,致力於實現 100% 可回收包裝。
歐盟對包裝法進行過多次修改,修正案包括:限制過度包裝、推廣可重複使用和填充的包裝解決方案、為包裝提供清晰的標籤,以及提升包裝中再生塑膠使用的比例。
《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
2024 年 4 月在《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directive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裡增修新措施。
- 要點:
- 到 2024 年底,歐盟各國應確保為所有包裝皆制定生產者責任計畫。
- 自 2030年起,調味包、蔬果包裝、飯店用品包裝等將被禁止;酒品及飲料包裝、運輸和銷售包裝將達到 10% 的再利用;飲料和外帶食品商店必須為消費者提供自備容器的選擇;至少90%的一次性塑膠瓶要能透過押金返還系統(Deposit return systems)被回收;並且,外送企業必須提供 10% 的產品是採用重複使用的包裝。
《歐洲循環經濟塑膠策略》
2018 年針對塑膠制定了《歐洲循環經濟塑膠策略》(A European Strategy for Plastics in a Circular Economy)。
旨在改變塑膠產品的設計、生產、使用、再利用及回收的方式,建立永續且創新的塑膠產業,為歐洲帶來就業機會,並有助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及對進口化石燃料的依賴。
歐盟針對塑膠策略進行多次修改,修正案包括:
- 一次性塑膠指令
- 建立生物基、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的塑膠政策框架
- 並針對塑膠微粒採取多項措施
《一次性塑膠指令》
2019 年 7 月《一次性塑膠指令》(Directive on single-use plastics , SUPD)生效。
一次性塑膠製品(Single-use plastics, SUP)在被丟棄之前僅被使用一次或使用很短的時間,並且一次性塑膠產品比可重複使用的產品更有機會進入海洋。此指令旨在避免一次性塑膠製品對環境和人們的健康產生全球性的危害。
- 要點:
- 針對海灘上最常見的 10 種一次性塑膠製品以及釣具制定規則。
- 導入設計要求,例如,為防止飲料瓶蓋丟失,飲料瓶蓋必須連接著瓶身。
- 導入標籤要求,需告知消費者產品的塑膠含量、應避免的處置方式,以及產品隨意丟棄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 對生產者引入廢棄物管理和負擔清理成本的義務,要求廠商制定生產者延伸責任 (EPR) 計劃。
- 到 2029 年,90% 的塑膠瓶將需要被單獨收集。
到 2030 年,PET 瓶內的再生塑膠含量將達到將達到 30%。
生物基、生物可降解和可堆肥的塑膠政策框架(framework on biobased, biodegradable and compostable plastics)
多數塑膠都是由化石燃料製成,在生命週期結束時若沒有妥善管理,會導致溫室氣體排放和污染增加。
而生物基(biobased)、生物可降解(biodegradable)和可堆肥(compostable)塑膠,可能是比化石基、不可生物降解的塑膠更永續的替代品,但是替代塑膠的永續發展挑戰仍需受到仔細評估。
2022 年針對生物基塑膠的採購、標籤和使用以及生物可降解和可堆肥塑膠的使用發表了政策框架。
- 旨在透過以下方式為永續塑膠經濟做出貢獻:
- 增進對材料的了解,並表明可以在哪些方面、哪些條件和應用下能帶來真正的環境效益。
- 指引公民、政府和企業的政策、購買和投資決策。
- 透過促進整個歐盟對永續塑膠的生產和使用的共同理解,防止國家層面的差異和市場碎片化。
塑膠微粒
塑膠微粒通常在進入自然環境後就很難去除,且流動性很強,已在海洋、土壤、食物和飲用水中發現越來越多的塑膠微粒。
於《零污染行動計畫》 (Zero Pollution Action Plan),制定了 2030 年塑膠微粒污染減量 30% 的目標。
根據減量目標所執行的具體措施包括:
- 於 2023 年增修 REACH 限制措施,限制有意添加塑膠微粒的產品,防止約50萬噸塑膠微粒釋放到環境中。受限制的產品包括:人造運動場地、化妝品、洗滌劑、衣物柔軟劑、肥料、玩具、藥品和醫療設備等等。
- 提出《防止塑膠微粒流失的監管提案》,透過歸納不同來源的塑膠微粒,對其制定統一量測的標準化方法、認證以及監管措施,並開發監測系統,使政策制定者能辨識出需受介入的領域。
聯合國也將於 2024 年年底,完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議《全球塑膠公約》(Global Plastics Treaty),最快於 2025 年實施,內容將包括針對塑膠全生命週期的措施。
歐盟紡織品對環境和氣候變遷的影響排名第四,僅次於食品、建築和交通。同時是水和土地使用消耗量第三高的領域,以及原生材料使用和溫室氣體排放量第五高的領域。
2022 年發布歐盟永續和循環紡織品策略,旨在到 2030 年使所有紡織品均更耐用、可修復、可重複使用和可回收。
此策略提出一系列具前瞻性的行動,包括:
- 引入紡織品的設計要求以及最低回收料含量的要求
- 引入產品數位護照
- 引入強制性和統一的紡織品生產者延伸責任 (EPR) 計劃
- 解決合成紡織品無意釋放塑膠微粒的問題
- 解決漂綠問題
- 限制紡織廢棄物出口
- 以及激勵循環商業模式,包括再利用和維修行業
《紡織品標籤法規》
已開始修訂現行專責監管紡織品的《紡織品標籤法規》(Textile Labelling Regulation)。
- 要點:將可能在既有的標籤制度下引入額外的強制揭露要求,如,紡織業通用的產品數位護照。
《廢棄物框架指令》
2024 年 6 月,對於《廢棄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的修訂達成協議。
- 要點:
- 要求時尚品牌和紡織品製造商擴大生產者責任(EPR)計劃,承擔回收、分類和管理紡織廢棄物的責任。
- 涵蓋服裝和配件、窗簾、帽子、鞋類、床墊和毯子等產品,和含有合成皮革、橡膠或塑膠等材料的紡織產品。
《紡織品生態系統轉型路徑》
2023 年 6 月,歐盟邀請所有紡織品生態系中的利害關係人一同參與和建構《紡織品生態系統轉型路徑》。
- 要點:
- 透過共同構思 2030 年的情境,以列出推動轉型的關鍵要素,並要求利害關係人提交支持路徑轉型的具體行動和承諾。利害關係人做出的第一組承諾已於 2024 年 3 月 1 日發布。
- 於 2023 年發起「重新定義時尚趨勢(#ReFashionNow)」,旨在提高人們對永續時尚的認識。
延伸閱讀:《循環紡織:紡織產業的轉型之路》
歐盟共有 43 萬家建築業公司,總營業額達 8,000 億歐元,幾乎佔歐盟 GDP 的 5.5%,這些公司以中小企業為主,是歐洲的重要經濟和社會資產。
不過,建築物每年產生約 50% 的資源開採和消耗,並佔歐盟總廢棄物量的 30% 以上。此外,建築物還消耗了歐盟40%的能源,並因此排放了 36% 的溫室氣體。
《建築能源績效指令》
2024 年 5 月 28 日,修訂後的《建築能源績效指令》(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Directive, EPBD)將在所有歐盟國家生效,致力於 2050 年實現脫碳、零排放建築的目標。
《建築產品法規》
2024 年 4 月批准了《建築產品法規》(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 CPR)。
- 要點:
- 為建築產品制定了新的要求和統一的規則,確保建築產品的設計和生產能使產品更耐用、可修復、可回收且更易於再製造。
- 透過產品數位護照減少行政負擔。
- 將為中小企業消除市場自由貿易的障礙。
參考資料:Circular construction products: Council and Parliament strike provisional deal
延伸閱讀:運用循環建築,打造「質勝於量」的社會住宅
在歐盟,每年浪費近 5,900 萬噸食物,即人均 131 公斤,並且歐盟一半以上的食物浪費來自家庭,幾乎是生產和加工過程中所產生的食物浪費的兩倍。
歐盟致力於實現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即到 2030 年將人均食物浪費減少一半,並減少生產和供應鏈中的糧食損失,因此推出減少食物損失和浪費的具體措施。
《廢棄物框架指令》
2024 年 6 月,針對《廢棄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的修訂達成了協議。
- 設定了具法律約束力的減少食物浪費的 2030 年具體目標:
- 在食品加工和製造環節減少 10%
- 在零售、餐飲服務和家庭的人均食物浪費減少 30%
- 在2027年底前,考慮針對可食用的食物浪費制定具體減少目標
參考資料:MEPs call for tougher EU rules to reduce textiles and food waste
延伸閱讀:重塑食物設計:談實踐循環農食的四個採購策略和五項行動
更新日期:2024 年 10 月 9 日